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319,045,152股变更为1,318,780,15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19,045,152.00元变更为人民币1,318,780,152.00元。公司根据前述变动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公司为10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解锁事宜,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255,000股。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博仁、王伟、姚泽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