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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星股份: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7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编号:2025-004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

因该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5年1月6日,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认真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晨晨先生、蒋彬彬先生、徐鹏先生、张燕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事项发表了审议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须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1)公司主要从事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业务,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及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合理预计了2025年与关联方

基于正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而持续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通过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2)该项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监事会的审核意见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黄国云先生已回避表决。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需要提前进行合理预测,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共计22,111.5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19,800.00万元,经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向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集团”)等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车辆、车位、停车场等商用场地、酒店出差住宿招待等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2,311.50万元,经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上述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4年度预计金额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19,800.009,844.04部分合同已签署但未完成履行
小计19,800.009,844.04
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车辆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1,200.001,106.80不适用
福建省中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80.00138.88
福建省中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4.0014.40
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150.00120.40
中庚集团其他关联方100.0028.76
小计1,654.001,409.24
向关联方租赁车位、停车场等商用场地中庚集团其他下属控股子公司500.00269.54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调整
小计500.00269.54
向关联方酒店出差住宿招待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中庚聚龙酒店150.000.00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
上海申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闵行申晨聚龙酒店分公司0.0073.30
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鼓楼聚龙精选酒店分公司5.000.30
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福州中庚聚龙酒店2.500.00
福建庚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福州中庚聚龙酒店0.001.36
小计157.5074.96
合计22,111.5011,597.77

注:1、上表“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下同。

2、上海庚星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与关联方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关联方上海由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该办公场地产权方为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认定上海由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庚集团控制,因此公司认定该办公场所的最终出租方为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

3、福州庚星能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福建庚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该办公场地产权方为关联方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认定福建庚享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庚集团控制,因此公司认定该办公场所的最终出租方为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

4、中庚集团其他关联方系同受中庚集团控制的关联方,因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且实际发生金额较小,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该等法人主体以同一控制为口径合并列示。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公司合理预计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2025年度预计金额(不含税)占同类业务比例(%)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9,844.0425.28%本次预计依据相关业务的全年需求
接受关联方装卸、仓储等综合劳务服务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1,000.00-0.000.00
合计51,000.00-9,844.0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基石化”)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成立日期:2009年7月2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东方大道365号4幢305室

(5)法人代表人:钟仁海

(6)注册资本:69,423.1053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6912743416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陆地管道运输;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仁海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鸿基石化93.55%股权,并担任鸿基石化董事长;公司董事长赵晨晨先生担任鸿基石化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鸿基石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鸿基石化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盛港务”)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02年2月6日

(4)注册地址:钦州港经济开发区果鹰大道鹰岭作业区

(5)法人代表人:倪龙强

(6)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735185544D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港口经营;燃气经营;保税仓库经营;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与天盛港务的实际控制人同为钟仁海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天盛港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天盛港务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及接受关联方装卸、仓储等综合劳务服务等产生的关联交易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稳定供应、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完成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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