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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腾电气: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7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一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0,000,000股

2、发行价格:19.27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78,100,000.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9,864,137.75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预计流通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6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目 录 ...... 3

释 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28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8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8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8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8

第三节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29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9

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30

三、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31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32

一、主要财务数据 ...... 32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4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5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35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35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 35

第六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7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7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7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39

一、备查文件 ...... 39

二、查询地点 ...... 39

三、查询时间 ...... 40

释 义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威腾电气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上市公告书

本上市公告书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

发行人律师、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认购邀请书》

《认购邀请书》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发行与承销方案》《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公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董事会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监事会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股

A股向境内投资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etown Electric Group Co., Ltd
注册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
法定代表人蒋文功
注册资本18,650.6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月7日
股票上市日期2021年7月7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简称威腾电气
股票代码688226.SH
董事会秘书吴波
联系电话86-511-88227266
邮箱DMB@wetown.cc
网站www.wetown.com.cn
经营范围高低压母线、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智能电气设备、电子设备、电源设备及配件、变压器、电器元件、光伏焊带、预埋槽道、地铁隧道用疏散平台,支吊架、汇线桥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有色金属及其副产品的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12月1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3年4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动延期条款的议案》。

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动延期条款的议案》。

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4年12月7日。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议案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7日。

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基于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及授权,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相关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

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2024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12月7日。

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议案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7日。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将原定发行数量上限“本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9,126,620股(含本数)”调整为“本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0,000股(含本数)”。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3年8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4年4月27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639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阐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2024年12月10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

销方案》及《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等发行相关文件,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有11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名单》(以下简称“《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上增加该11名投资者,并及时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序号新增投资者名单
1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王平
3杨岳智
4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张怀斌
6UBS AG
7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8谢晔根
9南京南方天赋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广州朗润坤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发行申购日(2024年12月13日)前,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发行人前20名股东(截至2024年11月20日,剔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共15家)、24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1家证券公司、8家保险机构、116家其他类型投资者,共计174名特定对象发送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

经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保荐人(主承销商)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4年12月13日(T日)09:00-12:00,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共有35名投资者参与报价。经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外,1名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其余34名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及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16.06元/股-22.09元/股。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全称认购价格(元/股)认购金额(万元)是否有效申购
1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7.503,000.00
16.783,000.00
16.063,000.00
2谢晔根16.121,500.00
16.062,500.00
3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8.601,600.00
17.702,400.00
16.863,000.00
4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18.075,000.00
17.2610,000.00
16.4615,000.00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951,500.00
6杨岳智19.201,500.00
7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17.502,000.00
8广州朗润坤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6.881,500.00
9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9.621,500.00
10上海相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相变蓉城宏观中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1.211,500.00
11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001,500.00
12刘志远21.995,000.00
13詹美凤21.984,000.00
14黄鹂21.974,500.00
15金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272,000.00
16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18.811,500.00
17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18.981,500.00
1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1,500.00
1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781,500.00
2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19.781,500.00
2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18.981,500.00
2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农业银行—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18.981,500.00
23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安联裕远19号资产管理产品”)22.0914,000.00
24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211,500.00
16.813,250.00
25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晅瀚卓势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392,590.00
26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82,120.00
19.382,650.00
2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591,950.00
19.468,670.00
17.4917,580.00
28陈蓓文18.191,800.00
17.692,500.00
17.002,700.00
2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992,500.00
19.694,900.00
18.7014,730.00
30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轻盐智选3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8.833,050.00
31王平16.692,100.00
16.062,100.00
32张宇18.301,500.00
17.621,700.00
16.162,000.00
33张怀斌18.254,000.00
17.156,000.00
16.357,000.00
34黄振如17.001,500.00
35雷刚18.5610,000.00
17.9310,000.00
16.8810,000.00

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确定以19.27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16家,发行股数为30,000,000股,融资规模为578,100,000.00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安联裕远19号资产管理产品”)7,265,179139,999,999.33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499,22186,699,988.676
3刘志远2,594,70649,999,984.626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42,81248,999,987.246
5黄鹂2,335,23644,999,997.726
6詹美凤2,075,76539,999,991.556
7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75,19426,499,988.386
8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晅瀚卓势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44,05825,899,997.666
9上海相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相变蓉城宏观中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78,41214,999,999.246
1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78,41214,999,999.246
11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778,41214,999,999.246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78,41214,999,999.246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78,41214,999,999.246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778,41214,999,999.246
15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78,41214,999,999.246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6金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18,94510,000,070.156
合计30,000,000578,100,000.00-

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投资者均在《认购邀请名单》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30,000,000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39,000,000股,未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30,000,000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T-2日),即2024年12月11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16.06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9.27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9.99%。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交易经审议通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8,1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235,862.2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864,137.75元。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4)3300012号),截至2024年12月18日16时止,中信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行,账号:350645001241)实际收到16户特定投资者认购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的普通股(A股)股票之认购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578,100,000.00元,已全部存入上述认购资金专用账户中。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4)3300013号),截至2024年12月19日止,公司已收到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含税)共计5,781,000.00元的出资款人民币572,319,000.00元,于2024年12月19日汇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70610188000367058。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人民币8,235,862.2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864,137.75元,其中转入股本人民币30,000,000.00元,余额人民币539,864,137.75元转入资本公积。

(十)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和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706006801013000053771
江苏威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706006801013000053847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70610188000367058
江苏威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70610188000369696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30,000,000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于2025年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二)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安联裕远19号资产管理产品”)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机场东路8号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39A层08单元
法定代表人甄庆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20C431A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021年2月7日核准筹建登记;2021年7月27日取得《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608号))
获配数量7,265,179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5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499,221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3)刘志远

姓名刘志远
身份证号320503************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
获配数量2,594,706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542,81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5)黄鹂

姓名黄鹂
身份证号310106************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
获配数量2,335,236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6)詹美凤

姓名詹美凤
身份证号310101************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
获配数量2,075,765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7)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A座506号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唐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D7TEBR4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1,375,194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8)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晅瀚卓势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7206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903A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2437376XY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344,058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9)上海相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相变蓉城宏观中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上海相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相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志伟路880号4幢3层314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333号中海国际中心E座1306室
法定代表人李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42198942Y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778,41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778,41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1)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名称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高新区柳南大道管理中心(孵化器)1号楼A座12楼1202-2-15室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华翰路88号C1栋一单元5楼
法定代表人辛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MA6T1TR51K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财务服务(不含代理记账);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示展览服务;图文设计;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778,41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注册资本961,242.9377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784445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获配数量778,41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778,41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778,41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5)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广达路108号世茂国际中心1#楼16层01室
注册资本42,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头路10号海荣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683054912H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778,41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6)金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金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1幢2单元2-2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15号嘉禾国信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颜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585793172E
经营范围对高新技术、旅游业、矿业、房地产业、文化产业、商贸及生物科技的投资;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不含重金属);矿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518,945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本次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

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无需备案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中无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的登记备案手续的情况如下:

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金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产品“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参与认购,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产品“安联裕远19号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刘志远、黄鹂、詹美凤为中国国籍自然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无需办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手续。

(2)需要备案的情形

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晅瀚卓势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相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相变蓉城宏观中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要求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手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中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4、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A类专业投资者、B类专业投资者和C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最低风险等级、C1保守型、C2相对保守型、C3稳健型、C4相对积极型和C5积极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仅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C3及以上的投资者可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文件》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安联裕远19号资产管理产品”)A类专业投资者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3刘志远C4级普通投资者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5黄鹂C4级普通投资者
6詹美凤C5级普通投资者
7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8上海晅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晅瀚卓势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A类专业投资者
9上海相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相变蓉城宏观中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A类专业投资者
1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1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C5级普通投资者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A类专业投资者
15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C4级普通投资者
16金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C5级普通投资者

经核查,上述16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5、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对象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发行对象申购金额未超过发行对象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639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

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票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证券代码:688226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交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预计流通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节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0.00%30,000,00016.0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6,506,480100.00%156,506,48083.91%
合计156,506,480100.00%186,506,48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蒋文功境内自然人34,937,16722.32%A股流通股-
2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1,800,83320.32%A股流通股-
3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2,705,8668.12%A股流通股-
4扬中绿洲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000,0006.39%A股流通股-
5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其他7,101,0824.54%A股流通股-
6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000,0003.19%A股流通股-
7中金新锐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2,590,5211.66%A股流通股-
8富国基金-诚通金控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2,264,0131.45%A股流通股-
9富国质量成长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593,4891.02%A股流通股-
10富国新活力灵活配其他1,521,2340.97%A股流通股-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109,514,20569.98%-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蒋文功境内自然人34,937,16718.73%A股流通股-
2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1,800,83317.05%A股流通股-
3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2,705,8666.81%A股流通股-
4扬中绿洲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000,0005.36%A股流通股-
5安联保险资管-中信银行-安联裕远19号资产管理产品其他7,265,1793.90%限售流通A股7,265,179
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其他6,006,6833.22%A股流通股-
7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000,0002.68%A股流通股-
8刘志远境内自然人2,594,7061.39%限售流通A股2,594,706
9黄鹂境内自然人2,335,2361.25%限售流通A股2,335,236
10詹美凤境内自然人2,075,7651.11%限售流通A股2,075,765
合计114,721,43561.51%-14,270,886

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2023年度、2024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项目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2024年1-6月/2024年6月30日2023年度/2023年末2024年1-6月/2024年6月30日2023年度/2023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0.500.770.420.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6.926.628.868.59

注1:发行前数据来自于公司定期报告;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3年度、2024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发行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分别出具(苏亚审[2022]630号)、(苏亚审[2023]682号)及(苏亚审[2024]74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变更后的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报表重新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3300189号);发行人2024年1-6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依此计算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6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291,167.09242,983.99157,018.73123,571.88
非流动资产78,759.0267,097.0129,899.3422,220.23
资产总计369,926.11310,081.00186,918.07145,792.11
流动负债224,389.79182,367.8888,220.8654,529.74
非流动负债31,354.4319,533.844,196.091,931.20
负债合计255,744.22201,901.7292,416.9556,460.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8,226.96103,259.5091,327.9186,345.60
少数股东权益5,954.934,919.793,173.212,985.57
所有者权益合计114,181.89108,179.2994,501.1289,331.1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185,218.52284,766.40163,631.28125,405.31
营业利润9,882.9815,828.037,921.126,737.09
利润总额9,765.5915,722.498,020.856,946.20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877.3412,046.366,991.305,978.0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273.01-21,927.74-7,734.09357.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903.48-26,598.89-17,647.40-3,984.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188.5853,804.9820,618.8919,441.9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939.265,440.65-4,613.3215,740.80

(四)主要财务指标表

项目2024年6月末/2024年1-6月2023年末/ 2023年度2022年末/ 2022年度2021年末/ 2021年度
毛利率16.45%17.67%18.77%19.46%
净利润率4.59%4.70%4.51%4.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7.39%12.44%7.89%8.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7.18%12.12%7.48%7.41%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0.500.770.450.44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0.490.750.430.40
流动比率1.301.331.782.27
速动比率1.151.181.622.02
资产负债率69.13%65.11%49.44%38.73%
利息保障倍数5.006.266.126.55
总资产周转率0.541.150.980.95
存货周转率5.0810.869.598.60
应收账款周转率1.042.362.041.93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45,792.11万元、186,918.07万元、310,081.00万元和369,926.11万元,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主要系公司持续经营积累形成的资产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56,460.95万元、92,416.95万元、201,901.72万元和255,744.22万元,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主要系公司因开展业务及扩大产能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27倍、1.78倍、1.33倍和1.30倍,速动比率分别为2.02倍、1.62倍、1.18倍和1.15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公司各项偿债指标将进一步改善。

(三)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5,405.31万元、163,631.28万元、284,766.40万元和185,218.52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978.09万元、6,991.30万元、12,046.36万元、7,877.34万元,呈增长趋势。公司盈利能力良好。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张佑君保荐代表人:薛万宝、李嵩项目协办人:谢雨豪项目组成员:赵亮、李永深、蓝子俊电话:010-60838888传真:010-60836029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负责人:沈国权经办律师:李云龙、陈禹菲电话:021-20511000传真:021-20511999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负责人:石文先

经办注册会计师:吕方明、崔玉北电话:027-86791215传真:027-85424329

第六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中信证券指定薛万宝、李嵩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薛万宝,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同兴达、深圳新星、中环环保、威腾电气、博科测试、上富电技、富强科技等A股IPO项目,广汽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宏大爆破非公开发行股票、博济医药非公开发行股票、拓日新能非公开发行股票、白云电器可转债、华菱钢铁可转债、中信特钢可转债等再融资项目,神剑股份、攀钢钒钛、东方电气、白云电器、海兰信、中船防务、华菱钢铁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李嵩先生,男,现任中信证券成长企业融资部总监,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天元航材、通视光电、通易航天、睿创微纳、五新科技、泓博药业、新芝生物、力源环保、和仁科技、中铁装配、光威复材、朗新科技、绿叶制药等IPO项目,湖南黄金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具备独立性,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运作,主营业务突出,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基本条件。因此,保荐人同意推荐威腾电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

电话:0511-88227266

传真:0511-8822726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保荐人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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