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西能源: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延长期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7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2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延长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延长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华西东城”)向农业银行申请的“自贡市东部新城生态示范区一期工程PPP项目”(简称“项目”)贷款的担保期间延长至贷款期内的全过程担保。有关前次担保延长期限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延长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华西东城向农业银行申请项目贷款10.9亿元,截至2024年12月末,项目建设已完工,公司向华西东城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9.202亿元。

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外部环境变化、政府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政府付费时间根据建设实际进度将相应平滑延后支付,与原贷款分期还款计划时间不一致,需按照调整后的政府付费时间调整分期还款计划。

为满足银行“一事一议”和明确具体担保期间等相关要求,经与银行协商同意,公司将与债权人农业银行、债务人华西东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公司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具体为:主借款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期间(由原借款到期日2026年10月23日延长至2031年10月20日)届满之日起3年。最终以银行审批签订的合同为准。除此之外,公司向华西东城提供担保的其他内容不变。

2.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89.00%

89.00%

黎仁超

黎仁超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07%

13.07%

自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自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0.00%

10.00%1.00%

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延长期限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延长期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延长期限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公司将在通过决策程序后与银行相关方签署本次担保延长期限有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高新工业园区龙乡大道68号

法定代表人:肖宇通

成立时间:2016年4月26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00MA6204JR29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华西东城89%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 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4.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西东城总资产185,240.08万元,净资产26,068.64万元;2023年1-12月,华西东城实现营业收入11,910.77万元、净利润-3,956.0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不变(连带责任、信用担保)

2. 担保期限:主借款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期间(由原借款到期日2026年10月23日延长至2031年10月20日)届满之日起3年。最终以银行审批签订的合同为准。

3. 担保金额:不变。实际申请贷款10.9亿元。截至2024年12月末,借款担保余额9.202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06%)。

本次担保延长期限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公司将在通过决策程序后与银行相关方签署本次担保延长期限有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

(1)本次担保期限延长是由于建设期延长、政府付费时间节点相应平滑延后支付,与原贷款分期还款计划时间不一致,需要按照调整后的政府付费时间调整分期还款计划,仅仅调整明确担保具体时间区间,未额外新增担保额度。

(2)华西东城主营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产品服务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本次延长担保期限是根据项目建设执行进度的变化调整,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华西东城项目顺利执行,同时满足银行相关要求。

(3)华西东城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

2、被担保方的资信、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分析:

(1)根据公司与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签订的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华西东城)完成工程投资、建设并经验收合格,项目公司将获得政府付费购买服务及特许经营收益、市政道路养护费用等投资收益。投资回收资金来源稳定,偿还银行借款有保障。

(2)被担保方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延长期限风险较小。

(3)公司持有华西东城89%的股权,本次担保延长期限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反担保情况:华西东城为公司持股89%、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延长期限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217,2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9.04%。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197,074万元、对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担保 0 元、对其他方的担保 20,000万元;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 0 元。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