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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材料: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月3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本次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为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天赐材料(002709)

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票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账户;

6、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票,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票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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