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公告编号:2025-004债券代码:123099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普利制药,股票代码:300630)及其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普利转债,债券代码:123099)于2025年1月6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于2025年1月7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7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普利制药”变更为“*ST普利”,股票代码仍为“300630”;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1号)(以下简称“《告知书》”),认定公司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开展贸易业务按总额法核算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收入514,604,184.72元、515,899,077.56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4.11%、28.56%;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08,018,435.49元、387,417,257.52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5.88%、88.27%。
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1,030,503,262.28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31.08%;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695,435,693.01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76.72%。根据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
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及其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1月6日(星期一)起停牌,并于2025年1月7日(星期二)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20%。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关于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同时,公司立即开展合规自查,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信披工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
四、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若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1.联系人:证券部
2.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兴洋大道2号
3.联系电话:0898-66661090
4.公司邮箱:securities@hnpoly.com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