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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奇: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3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或XXXX年第XX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

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以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总股本82,975,5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8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233,140.84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2,975,5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5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个月(含

个月)以内,每

股补缴税款

0.560000元;持股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

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1月2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的最低转让价格等将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咨询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朝阳路169号证券事务部咨询联系人:张健咨询电话:

0557-3090096传真电话:0557-3090096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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