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3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以人工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家梁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了提高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亿元、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亿元),决议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