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5-001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恩设计”)于2024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5)。
1、会议召开时间及召开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3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4单元13楼杰恩设计大会议室一。
3、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峰先生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36,341,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8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6,074,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6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6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6,173,3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5,906,2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26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高汴京先生、姜峰先生、杨凯利先生、王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高汴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075,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07,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898%。
本议案获得通过,高汴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姜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076,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08,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59%。
本议案获得通过,姜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杨凯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077,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09,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223%。
本议案获得通过,杨凯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王晨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07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07,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5.6898%。
本议案获得通过,王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古继洪先生、武国樑先生、杨骏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古继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075,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07,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896%。
本议案获得通过,古继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武国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07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07,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896%。
本议案获得通过,武国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杨骏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07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07,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896%。
本议案获得通过,杨骏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马艳女士、张源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马艳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075,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07,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896%。
本议案获得通过,马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张源鑫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07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07,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896%。
本议案获得通过,张源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04,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9%;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36,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90%;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03%;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7%。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04,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9%;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36,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90%;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03%;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7%。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08,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6%;反对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5%;反对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7%;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7%。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08,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6%;反对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5%;反对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7%;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7%。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08,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6%;反对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0%;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5%;反对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7%;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7%。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钟威律师、张子寒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