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3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1月03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8号百家汇社区20栋5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2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42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97,758,545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97,758,545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6.9977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6.997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和亮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顾高洪、秦宏、朱传洪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选举傅和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97,202,622 | 99.7188 | 是 |
1.02 | 选举张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97,315,677 | 99.7760 | 是 |
1.03 | 选举史亚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97,195,544 | 99.7153 | 是 |
1.04 | 选举王广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97,196,655 | 99.7158 | 是 |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选举郭子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97,235,565 | 99.7355 | 是 |
2.02 | 选举邵一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97,193,321 | 99.7141 | 是 |
2.03 | 选举戚啸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97,254,644 | 99.7451 | 是 |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选举何凤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197,214,542 | 99.7249 | 是 |
3.02 | 选举吴梦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197,245,352 | 99.7404 | 是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01 | 选举傅和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9,942,942 | 97.2880 | ||||
1.02 | 选举张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55,997 | 97.8395 | ||||
1.03 | 选举史亚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9,935,864 | 97.2535 | ||||
1.04 | 选举王广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9,936,975 | 97.2589 | ||||
2.01 | 选举郭子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9,975,885 | 97.4487 | ||||
2.02 | 选举邵一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9,933,641 | 97.2426 | ||||
2.03 | 选举戚啸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9,994,964 | 97.5418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通、郑子萱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
? 报备文件
(一)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