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蓝股份”或“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胜蓝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4号)同意注册,胜蓝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33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余额为32,653.15万元,扣除上述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为32,672.78万元,于2022年4月8日缴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440ZC00187号)审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 项目建设期 |
1 | 高频高速连接器建设项目 | 16,801.36 | 2.67年 |
2 | 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目 | 10,851.79 | 2.67年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 |
合计 | 32,653.15 | - |
注: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以扣除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的净额列示。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频高速连接器建设项目”和“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述募投项目已投资并实施完成。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
中国民生银行东莞长安支行 | 680888000 | 829.66 |
中国民生银行东莞长安支行 | 672606886 | - |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 8110901013701424578 | 2,714.81 |
中信银行东莞乌沙支行 | 8110901012001638841 | 109.58 |
中国银行东莞长安支行 | 680875565806 | - |
合计 | 3,654.05 |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收益/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等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
高频高速连接器建设项目 | 16,801.36 | 16,452.18 | 480.49 | 829.66 |
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目 | 10,851.79 | 8,325.04 | 297.63 | 2,824.39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77 | 0.77 | - |
合计 | 32,653.15 | 29,777.99 | 778.88 | 3,654.05 |
注: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理财收益,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净额后的净收益已投入募投项目;2、上表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及节约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支出,
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同时,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投资并实施完成,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654.05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后的净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等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核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投项目已投资并实施完成,同意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654.05万元(最终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胜蓝股份本次将“高频高速连接器建设项目”和“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上市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该事项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胜蓝股份将“高频高速连接器建设项目”和“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朱则亮 | 杨国辉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