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
近日,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新余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雅安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坤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银坤公司自上市以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权益变动共1,750,500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新余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住所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颖江大道112号1栋216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自上市以来至2024年12月31日 | ||||
股票简称 | 特发服务 | 股票代码 | 300917 | ||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本次变动股数(万股) | 权益变动比例(%) | |||
A股 | 175.05 | 1.04 | |||
合计 | 175.05 | 1.04 |
公司股东新余市银坤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适用?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901.25 | 11.25 | 1,726.20 | 10.2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01.25 | 11.25 | 1,726.20 | 10.21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银坤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