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可转债转股和股权激励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份减持。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宁波新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协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光耀、林光成、林强、林春仙合计持股比例从66.11%被动稀释至59.95%。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新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协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光耀、林光成、林强、林春仙(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2020年8月24日上市至2025年1月2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6.16%,主要系公司可转债转股和股权激励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不涉及股份减持。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1、新协实业 2、林光耀 3、林光成 4、林强 5、林春仙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住所/通讯地址
住所/通讯地址 | 1、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桥井中路150号 2、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3、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桥头胡街道 4、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5、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桥头胡街道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8月24日-2025年1月2日 | |||
股票简称 | 卡倍亿 | 股票代码 | 300863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其他?(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减持)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0 | 占总股本比例被动稀释6.16% | ||
合计 | 0 | 占总股本比例被动稀释6.16%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其他 ?(因可转债转股和股权激励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其他□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
新协实业 | 33,600,000 | 60.84% | 70,560,000 | 54.99% |
林光耀 | 2,068,000 | 3.74% | 4,468,800 | 3.48% |
林光成 | 442,000 | 0.80% | 928,200 | 0.72% |
林强 | 380,000 | 0.69% | 924,000 | 0.72% |
林春仙 | 20,000 | 0.04% | 42,000 | 0.03% |
合计持有股份 | 36,510,000 | 66.11% | 76,923,000 | 59.9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72,182,250 | 56.26%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6,510,000 | 66.11% | 4,740,750 | 3.69% |
注1:限售股份变更是由于首发前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及股权激励限售股上市流通导致; 注2:本次变动前的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2年6月30日收盘后总股本55,230,000股为计算依据(公司 |
上市日2020年8月24日-2022年6月30日之间,总股本未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动),变动后的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5年1月2日收盘后总股本128,310,195股为计算依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上市日2020年8月24日-2022年6月30日之间,总股本未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动),变动后的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5年1月2日收盘后总股本128,310,195股为计算依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