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刘超、周子依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向全体员工对核心员工名单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上述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提名刘超、周子依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认定刘超、周子依
名员工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