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433102562
发证日期:2024年12月6日
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公司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自颁发证书之日起连续三年(2024年至2026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4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