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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材料: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3

天赐材料(002709)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5-003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将该回购股票用于后期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及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1月2日,本次回购金额已经超过计划下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11月19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工商银行为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供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11,200万元,且公司自筹资金不得少于回购交易金额的30%,本次借款期限为12个月。

2024年11月22日,公司披露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2024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截至2025年1月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计4,924,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最高成交价为24.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91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12,001.8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2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在回购股份实施上述用途/注销之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若发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减资

天赐材料(002709)相关决策程序,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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