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提前赎回事项已完成,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70,046,293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对《公司章程》涉及总股本的内容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标红为修改部分):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前)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后) (标红为修改部分)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90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7,004.6293万元。 |
第三章 股份 | 第三章 股份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6,905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1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7,004.6293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1元。 |
该事项尚需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