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和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近日,公司收到中汇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汇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肖强光为项目合伙人、吴小亚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因中汇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李娜、陈新敏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李娜、陈新敏。
二、本次变更后签字会计师情况
1.基本信息
姓名 | 角色 | 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
李娜 | 项目合伙人 | 2012年 | 2009年 | 2012年8月 | 2024年 | 1 |
陈新敏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18年 | 2013年 | 2018年4月 | 2024年 | 1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