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已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增强对公司之控股公司的支持,公司拟为控股公司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迅达”)向银行申请人民币7亿元(含)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此议案已于2024年3月20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金融机构及担保方式并办理签订相关合同等具体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资产负债率 | 股东大会审批额度 | 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 |
公司 | 顺络迅达 | 70%以下 | 70,000 | 38,570 | 2,900 | 41,470 |
二、进展情况介绍
2025年1月2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白云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贵阳白云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
司之控股公司顺络迅达与工商银行贵阳白云支行签订的主合同(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7日期间,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贰仟玖佰万元整的保证担保。
1、最高债权本金余额:2,900万元整
2、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银行贵阳白云支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贵阳白云支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贵阳白云支行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贵阳白云支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额及逾期担保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1,27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213.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05,969.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35.15%。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