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股份”或“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及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悦美晟”)函告,获悉大晟资产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大晟资产 | 是 | 1,700,000 | 3.27% | 0.81% | 否 | 否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2月28日 | 杭州荆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质押担保 |
合计 | - | 1,700,000 | 3.27% | 0.81% | - | - | - |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目前,大晟资产及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所持公司的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大晟资产 | 51,999,959 | 24.82% | 38,990,000 | 40,690,000 | 78.25% | 19.43% | 0 | 0% | 0 | 0% |
优悦美晟 | 9,472,510 | 4.52% | 6,630,000 | 6,630,000 | 69.99% | 3.17% | 6,630,000 | 100% | 2,842,510 | 100% |
合计 | 61,472,469 | 29.35% | 45,620,000 | 47,320,000 | 76.98% | 22.59% | 6,630,000 | 14.01% | 2,842,510 | 20.08% |
注:1、大晟资产及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所持公司股份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况,优悦美晟所持限售股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锁定股。
2、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大晟资产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未来该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即将到期质押股份情况及对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时段 | 到期质押股份累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对应融资余额(元) |
半年内 | 20,690,000 | 33.66% | 9.88% | 167,793,750 |
一年内 | 40,690,000 | 66.19% | 19.43% |
备注:以上半年内与一年内到期质押股数均为大晟资产所持,其中25,990,000股股票质押的主债权合同为同一笔借款合同,无法拆分质押股数所对应的融资余额,此部分股票质押对应
融资余额为105,000,000元;另外13,000,000股股票质押对应融资余额为50,000,000元,1,700,000股股票质押对应融资余额为12,793,750元。 3、截至目前,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大晟资产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4、大晟资产及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资信状况良好,融资渠道畅通,具备相应资金偿还能力。截至目前,大晟资产及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大晟资产及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或其他担保物等措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中小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关于股份质押情况的说明函。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