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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股份:关于与瓮福江山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5年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3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4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瓮福江山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

2025年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江山作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江山”)拟与关联方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瓮福江山”)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公司预计贵州江山2025年与瓮福江山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超过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业务全部为正常的经营性往来。因此,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均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瓮福江山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5年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全部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瓮福江山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

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瓮福江山发生过关联交易。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交易内容2025年预计交易额(含税)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黄磷、烧碱、氯气、电、蒸汽、压缩空气、氧气、氮气、工艺水、脱盐水等25,000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氯化磷等5,000
合计//30,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25MADK3YB243

成立时间:2024年5月13日

注册地址: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瓮福江山化工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涛

注册资本:333,5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供电业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危险废物经营;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进出

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农药零售;农药生产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主要股东: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瓮福江山65%股权、公司持有瓮福江山35%股权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瓮福江山目前处于项目建设期。截至2024年9月30日,瓮福江山的总资产为48,706.07万元;净资产为32,743.65万元。2024年1-9月瓮福江山的营业收入为4.50万元;净利润为-556.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资信状况:经查询相关信息,瓮福江山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关联关系介绍: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孟长春先生为瓮福江山董事、公司监事华鹏先生为瓮福江山财务总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款规定,瓮福江山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甲方: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贵州江山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均是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互相参股设立的合资公司,甲乙双方的产品存在较高关联性,董监高存在交叉任职。为更好地发挥产业链协同优势,甲乙双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方面将发生关联性交易。

为保障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1、合作内容

1.1 甲方向乙方销售黄磷、烧碱、氯气、电、蒸汽、压缩空气、氧气、氮气、工艺水、脱盐水等;

1.2 乙方向甲方销售三氯化磷等。

2、交易总量区间或者交易总量的确定方法

甲乙双方根据交易性质不同,按年度、按季度进行预估,每月以最优方式协商确定交易量。

3、定价原则

甲乙双方之间的交易类型和交易实际情况,均为一单一签,合同中规定采购(销售)数量、价格、结算方式及付款时间,价格依据双方合作协议并参考市场条件,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发生的业务主要结算方式为:货物发出后,对方按合同约定条款付款。

5、协议生效条件、时间、履行期限

协议生效条件:(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双方公章;

(2)双方履行各自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有效期1年,自生效之日起执行。如双方对本协议无修改意见,则协议自动延续3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贵州江山与瓮福江山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双方合作协议并参考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此项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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