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银电力: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3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1月·长沙

关于调整与关联方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统一部署,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近期发行“稳增长扩投资专项债”(以下简称“专项债”),全部用于稳增长扩投资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公司所属“大唐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获批列入专项债支持名单。

为落实国家关于“两重”、“两新”领域项目投资的重要专项债支持资金政策,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障所属重点项目资金供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控股股东大唐集团拟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拨付该笔稳增长扩投资专项债,预计委托贷款总额26亿元,其中:2024年预计拨付额度20亿元,2025年预计拨付额度6亿元。公司将按照资金使用情况,与关联方大唐保供(天津)合伙企业签署相关委托贷款协议,委托贷款期限暂定5年,委托贷款利率不超过公司平均综合融资成本。

为进一步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收到该笔专项债以后将通过关联方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株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放,预计委托贷款总额26亿元,期限与稳增长扩投资专项债期限保持一致,确保专款专用。

为确保上述委托贷款发放到位,按照上述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调整与关联方资本控股公司签署的《合作服务框架协议》部分内容,将“每年新增委贷的年度上限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调整为“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将每年新增委贷的年度上限金额调整为30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资本控股公司

关联关系:资本控股公司为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资本控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成立日期:2005年9月15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股东持股情况:大唐集团持股100%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10号B-212室(园区)

法定代表人:赵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1-9月2023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712.85679.20
负债总额327.47302.51
所有者权益总额385.38376.69
营业总收入13.4217.68
净利润6.655.87

(二)大唐保供(天津)合伙企业

关联关系:大唐保供(天津)合伙企业为大唐集团所属资本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合伙企业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大唐保供(天津)合伙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8212A67F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

注册资本:36392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大唐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9月5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技术

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

股权结构:国新致远(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1.44%;国新远航(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0.61%;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7.94%;中国大唐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01%。

合伙企业并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报表,由中国大唐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1-9月2023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292.10289.31
负债总额0.120.39
所有者权益总额291.98288.92
营业总收入2.963.95
净利润3.063.92

三、《合作服务框架协议》调整主要内容

(一)资本控股公司及所属企业将为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委托贷款等服务。

(二)“每年新增委贷的年度上限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调整为“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将每年新增委贷的年度上限金额调整为30亿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出于公司经营的正常需要,是根据国家关于“两重”、“两新”领域项目投资的重要专项债的资金额度进

行调整,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公司火电资产结构优化,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接受委托贷款的利率将不高于公司平均融资成本利率,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请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