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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特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3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5-005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在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1、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0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024,05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11.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3,934,685.2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037,735.85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5,896,949.41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1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523号)。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在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

(四)投资期限及实施方式

上述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并由财务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险。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前提下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二)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金管理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在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五洲特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五洲特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五洲特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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