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5 证券简称:龙源技术 公告编号:临2025-004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对前期工作进展及业务发展需求的合理估计,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销售节能、环保等产品以及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供的各种服务)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1550万元。
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进行日常性采购产品及接受提供服务(包括房屋租赁、物资采购、服务及其他产品、服务)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
为减轻员工看病就医负担,公司拟继续在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职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预计2025年度托管金额不超过550万元。国家能源集团间接控制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0%股权。
为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凝聚力,公司拟继续实施企业年金,预计2025年度在国家能源集团企业年金账户托管金额不超过880万元。
(二)审议程序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蒙涛先生、张敏先生、吴涌先生和刘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3、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和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三)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预计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
房屋 租赁 | 其他 | 节能业务 | 环保业务 | 新能源业务 | ||||||||
节油业务 | 综合节能改造业务 | 节能其他 | 大气污染物治理业务 | 软件及信息化业务 | 环保其他 | 低碳 | 生物质 | 新能源其他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服务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350 | 1,500 | 31,800 | 98,000 | 7,900 | 24,000 | 16,000 | 2,500 | 17,000 | 12,500 | - |
合计 | 211,550 |
注:综合节能改造业务含:省煤器业务、余热利用业务、煤种适应性改造、旁路烟道业务、锅炉综合改造业务等。大气污染物治理业务含:低氮燃烧业务、工业尾气治理业务。环保其他为其他环保类业务。低碳业务包含:清洁供暖、混氨及LNG业务。新能源其他为光伏等业务。
2、预计采购产品及接受服务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
房屋租赁 | 物资采购 | 服务 | 其他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和接受服务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300 | 3,300 | 5,800 | 100 |
小计 | 9,500 |
3、预计接受保险服务、托管企业年金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度预计托管金额限额 |
保险服务 |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550 |
企业年金 | 国家能源集团 | 880 |
(四)2024年度1-11月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小计 | ||||||||||||
房屋租赁 | 其他 | 节能业务 | 环保业务 | 新能源业务 | |||||||||||
节油 业务 | 综合节能改造业务 | 节能 其他 | 大气污染物治理业务 | 软件及信息化业务 | 环保其他 | 低碳 | 生物质 | 新能源其他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服务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50 | 1,000 | 33,500 | 98,000 | 4,800 | 22,600 | 13,200 | 4,800 | 6,500 | 550 | 0 | 185,000 | ||
1-11月实际执行 | - | 675.00 | 26,286.17 | 67,110.80 | 740.86 | 20,633.03 | 1,068.80 | 725.47 | - | - | - | 117,240.12 | |||
实际执行占同类业务比例(%) | - | 100.00% | 64.09% | 96.66% | 9.89% | 88.54% | 25.65% | 100.00% | - | - | - | 77.67% | |||
实际执行与预计金额差异(%) | 100.00% | 32.50% | 21.53% | 31.52% | 84.57% | 8.70% | 91.90% | 84.89% | 100% | 100% | - | 36.63%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
房屋租赁 | 物资采购 | 服务 | 其他 | 小计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和接受服务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300 | 3000 | 5200 | 100 | 8600 | |||||||||
1-11月实际执行 | 235.70 | 1,671.56 | 2,198.09 | - | 4105.35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实际执行占同类业务比例(%) | 40.35% | 2.52% | 7.81% | - | 4.30% | ||
实际执行与预计金额差异(%) | 21.43% | 44.28% | 57.73% | 100.00% | 52.26%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预计金额 | 1-11月实际执行 | 实际执行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执行与预计金额差异(%) | ||
保险 服务 |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560 | 296.15 | 10.97% | 47.12% | ||
企业 年金 | 国家能源集团 | 890 | 829.50 | 100% | 6.80% |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2024年4月10日,经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销售节能、环保等产品以及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供的各种服务)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6,500万元。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进行日常性采购产品及接受提供服务(包括房屋租赁、物资采购、服务及其他产品、服务)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600万元。同意公司在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职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预计2024年度托管金额不超过560万元。继续实施企业年金,预计2024年度在国家能源集团企业年金账户托管金额不超过890万元。 2024年8月1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同意公司调增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58,500万元,预计2024年度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销售节能、环保产品以及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供的各种服务)合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5,000万元。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1)销售:公司实际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服务不足预计金额的80%,主要因为公司基于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对关联交易额度作出预计,但由于行业政策、客户经营情况、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使得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2)采购及其他:公司实际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和接受各类服务不足预计金额的80%,主要因为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未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和接受各类服务,因此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之间存在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因为行业政策、客户经营情况、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相关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
法人代表:刘国跃注册资本:13209466.11498万元人民币营业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如下:
国家能源集团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7.2.3条,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国家能源集团为国务院国资委直属大型国有企业。国家能源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信誉良好,有足够支付能力购买公司产品和服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服务,遵循平等、自愿、等
价、有偿的原则,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关联交易对方一般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及参考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定价标准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和接受服务,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采取市场化原则定价。一般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及参考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定价标准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服务,关联人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的,将根据关联人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参与招投标。在确定中标后,与其签订商务合同;关联人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针对关联人的要约,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决定是否做出承诺,做出承诺的,与其签订商务合同。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和接受服务,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后,与其签订商务合同;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向关联人发出要约,关联人做出承诺的,与其签订商务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国家能源集团是全球最大的煤炭生产公司、火力发电公司、风力发电公司和煤制油煤化工公司,是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目标客户之一。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企业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及采购商品、接
受服务,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此类交易有利于完善公司的销售结构,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节能环保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方式采取市场化原则定价。关联企业一般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及参考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定价标准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从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国家能源集团是全球最大的煤炭生产公司、火力发电公司、风力发电公司和煤制油煤化工公司,是公司主要客户之一。因此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经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及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系根据经营需要发生,并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