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可转债
变动比例达到10%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0号)核准,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547,539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753,90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4 年3月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龙星转债”,债券代码“12710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河山通过配售合计持有“龙星转债”共计1,643,166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21.77%。
二、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债比例变动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刘江山先生、刘河山先生的通知,自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刘江山先生、刘河山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合计减持公司可转债847,693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11.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情况 | 本次变动后 | |||
持有数量 | 占发行总 | 变动数量 | 占发行总 | 持有数量 | 占发行总 |
(张) | 量比例 | (张) | 量比例 | (张) | 量比例 | |
刘江山 | 1,505,300 | 19.94% | 709,827 | 9.40% | 795,473 | 10.54% |
刘河山 | 137,866 | 1.83% | 137,866 | 1.83% | 0 | 0 |
注:本表中“占发行总量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