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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特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2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

回购股份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卫明先生《关于提议使用专项贷款及公司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徐卫明先生提议公司使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卫明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徐卫明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下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下同)。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7月3日,提议人徐卫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除上述情况外,提议人徐卫明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提议函出具日,提议人徐卫明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执行相关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徐卫明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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