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参与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
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天圣”)参加了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根据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于2024年12月30日发布的《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公司产品丹参颗粒及湖北天圣产品血塞通注射液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中选产品情况
药品名称 | 适应症 | 剂型 | 规格 | 包装数量 | 制剂单位 | 计价单位 | 拟中选价格(元) |
丹参颗粒 | 活血化瘀。用于冠心病引起的心绞痛症。 | 颗粒剂(无蔗糖) | 每袋装3克(相当于饮片10g) | 9 | 袋 | 盒 | 8.56 |
血塞通注射液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适用于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眼前房出血,青光眼,脑血管病后遗症的治疗,也可用于治疗病毒性肝炎。 | 注射液 | 2ml:200mg | 1 | 支 | 支 | 14.56 |
注:1、上述产品的拟中选价格等均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最终数据为准。
2、根据本次集中采购的规则,本次集中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3、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可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联盟地区需综合考量医药
机构上年度实际使用量、临床使用状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确定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上年度协议采购量。采购协议也可签约至采购周期结束,同时在协议中明确每年采购量等相关内容。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协议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二、此次拟中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集中采购是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组织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若公司后续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将有利于扩大相关产品的销售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市场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上述拟中选产品相关采购合同尚未签订,后续事项及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