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东方钽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汪凯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汪凯、白轶明、包玺芳、易均平、刘五丰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062号公告。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