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8 | 证券简称:好上好 | 公告编号:2025-001 |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387,800万元或等值外币,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担保协议”),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北高智”)在杭州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此外,香港北高智的全资子公司天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天午”)向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银行”)出具了《Guarantee》(以下简称“担保书”),为香港北高智在东亚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本次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公司对被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万元或等值外币) | 本次担保额度(万元或等值外币) | 本次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公司 | 香港北高智 | 100% | 81.71% | 50,009.62 | 8,000 | 5.19% | 否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香港天午 | 香港北高智 | 100% | 81.71% | 48,951.48 | 7,188.40 | 4.67% | 否 |
注:上述担保余额涉及外币的按照2024年12月3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7.1884计算。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HONGKONG HONESTAR TECHNOLOGYCO., LIMITED)
商业登记证号码:67927310
注册地:香港新界葵涌工业街24-28号威信物流中心14楼A室
董事:朱植满
已发行股份数量:12,020,000股
成立日期:2017年7月5日
经营范围:电子贸易及技术外包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高智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60,862.77 |
负债总额 | 131,448.37 |
净资产 | 29,414.40 |
项目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48,479.04 |
利润总额 | 217.59 |
净利润 | 91.03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债务人: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7、保证范围:本担保协议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二)香港天午向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出具的《Guarantee》
1、债权人: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2、债务人: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天午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担保书为一项持续的履约保证,直至银行收到担保人书面通知终止本担保书后六个月止。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等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五、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累计人民币103,650.86 万元(按照2024年12月3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7.1884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27%。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香港天午向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出具的《Guarantee》。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