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2024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后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关于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5-00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