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上午9点10分以通讯结合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独立董事王亮先生主持,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独立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举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议案》
本次终止收购江机民科的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终止收购江机民科的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 亮: 杜奕良: 杨敏丽:
日期: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