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7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14:00在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3.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马慧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庆水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剩余募集资
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特别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