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批准并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3004999,发证时间:2024年12月6日,有效期三年。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连续三年(即2024年度至2026年度)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4年度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影响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