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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2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国光”),根据梧州国光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显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5月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梧州国光等相关公司、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合计额度为人民币233,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间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梧州国光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被担保人担保额度债权人担保方式担保期间合同名称
1梧州国光4,000万元人民币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连带责任担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穗
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银环市最高保00098号)

三、担保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被担保人名称成立日期注册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国光电器1995年12月8日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陆宏达56,248.3132万人民币电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适用本公司
梧州国光2015年3月19日梧州市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起步区B-03-03号刘锡芳38,000万人民币电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国光电器持有100%股权子公司

(二)担保人及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担保人及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担保人及被担保人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1.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22,869.5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46,653.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4.35%,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76,119.6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299.6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909,187.4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64,337.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93%,2024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72,313.8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557.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99,738.0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3,351.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56%,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6,501.8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008.6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29,026.1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7,273.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11%,2024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3,001.9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149.4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人及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经查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梧州国光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于2024年12月30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2024)穗银环市最高保00098号),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梧州国光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自2024年12月30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止。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33,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6,238.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3.34%。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 备查文件

1.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穗银环市最高保00098号)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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