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汇荣路385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1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4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80,160,868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80,160,86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2.263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2.263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过半数董事推选,本次股东大会由David Fan
(范湘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总经理徐农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David Fan(范湘龙)先生、副总经理郑晓裔女士、财务总监倪暖女士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80,149,285 | 99.9856 | 605 | 0.0008 | 10,978 | 0.0137 |
注:本公告中百分比例数据均保留4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970,671 | 99.8710 | 605 | 0.0067 | 10,978 | 0.1222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审议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路悦、左雨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 报备文件
(一)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