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600322 | 津投城开 | A股 复牌 | 2024/12/31 | 2025/1/2 |
一、停牌情况与披露交易预案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天津津能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天津港益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津能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天津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津投城开,股票代码:600322)于2024年12月18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3)和2024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96)。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二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十一届十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二、公司股票复牌情况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月2日开市起复牌。鉴于本次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拟决定暂不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对本次重组方案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重组方案及所有相关议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