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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生物: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7债券代码:123119 债券简称:康泰转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同时,与之配套的《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亦一并终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2、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1日期间,对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5、2024年2月21日,公司完成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458名激励对象808.40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康泰JLC3;期权代码:036559。

6、2024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二、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由于当前行业环境、市场经营环境等内外部因素较公司推出本次激励计划时发生较大变化,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作废限制性股票。同时,与之配套的《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亦一并终止。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未获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后办理相关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1、注销股票期权数量

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45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808.40万份将由公司注销。

2、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46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663.70万股将作废失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措施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需要确认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最终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承诺自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薪酬管理制度等方式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公司管理人员以和核心骨干等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五、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苗向先生、董事刘建凯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终止暨本次注销及作废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终止暨本次注销及作废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暨本次注销及作废的原因及本次注销、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终止暨本次注销及作废事宜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4、《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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