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0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2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十八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