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3523证券简称:德瑞锂电公告编号:
2024-087
惠州市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9)。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收到大华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大华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黄丽莹、郑涵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委派郑荣富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公司的审计服务项目提供复核工作。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丽莹、郑涵工作调整,大华所现委派张朝铖、李欢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欧萍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接替原委派人员。变更后,由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朝铖、李欢,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欧萍继续负责公司2024年度项目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一)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张朝铖:201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欢:
2024年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欧萍:2005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家。
(二)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朝铖、李欢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欧萍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项目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