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08 证券简称:成电光信 公告编号:2024-099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辰路88号7栋1单元5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邱昆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275,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金钰、邓波因异地出差、手术事宜
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李建建因异地出差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无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275,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2%;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275,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2%;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275,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2%;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正常所需,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投标、履约、质量、预付款)、商票贴现、商票保贴、应收账款无追索权明保理等,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授信由公司3位实际控制人(以银行最终审核要求为准)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解军及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银行授信及后续提用相关工作。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使用金额,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将视实际经营需求确定具体产品品种及金额,在授权范围、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275,1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2%;反
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借款虽构成关联交易,但鉴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属单方面获益,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 0 | - | 0 | - | 0 | -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冯博、刘思语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