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伟光于2024年7月3日与标的公司子公司香港嘉得力签署《借款协议》,约定在一年内可分次或一次性向子公司借取不超过港币200万元。截至2024年10月31日,杨伟光共借取港币170.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利息为以2024年7月2日的1年期香港银行同业拆息(Hibor)即4.96%为年利率。
杨伟光于2024年11月15日与香港嘉得力签署了《借款合同之解除协议》,截至2024年11月15日已合计归还借款及利息港币172.49万元。标的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审议了《关于关联方借款暨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说明的议案》,对该等关联借款及整改情况予以确认,该议案尚需标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相关关联借款已经全部还清,标的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已经不存在对标的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遵守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防止资金占用情形的发生。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拟购买资产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说明》之盖章页)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