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7日以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发送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松辉”)拟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行申请人民币1.00亿元的项目贷款。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为赣州松辉上述项目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提供1.0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意赣州松辉以其一期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收取任何保费,公司及子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新星转债”)已于2024年11月21日完成赎回并摘牌。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新增股份45,139,200股,公司总股本由165,955,099股增加至211,094,299股。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月16日14:3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