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8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增持结果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5.3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3%,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000.2112万元(不含交易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
陈学敏 | 无限售流通股 | 35,111,774 | 21.1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 无限售流通股 | 25,262,280 | 15.22 | 陈学敏持有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
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 | 无限售流通股 | 15,206,640 | 9.16 | 陈学敏直接及通过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51.0214%的股权 |
合计 | 75,580,694 | 45.54 |
(三)陈学敏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且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8日起的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5.3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3%,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000.2112万元(不含交易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完成后,陈学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864,97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7.46%;陈学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333,89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6.63%。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和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