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 | (2024)年1月-11月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购买储能产品、电能 质量改善产品、动力 设备、环境集中监控 系统、医院后勤化服务软件、劳务等 | 3,000,000.00 | 1,118,029.43 | 关联交易所对应的采购业务增加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出售智能电力仪表 产品、软件系统、充 电桩产品及系统等 | 4,000,000.00 | 2,577,378.24 | 关联交易所对应的销售业务增加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其他 | ||||
合计 | - | 7,000,000.00 | 3,695,407.67 | - |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 | 企业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关联关系 |
1 | 深圳栅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1栋A座2704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小华 | 参股公司 |
2 | 熠电(上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309号14层C室(集中登记地) | 有限责任公司 | 吴忠祖 | 参股公司 |
3 | 珠海东帆科技有限公司 |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洲路1099号1栋602 | 有限责任公司 | 周传建 | 原参股公司 |
4 | 南京博纳睿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80号大数据5号楼206、207、208室 | 有限责任公司 | 石号伟 | 参股公司 |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 年12月30日,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议案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次董事会参会董事7人,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张念东回避表决,经无关联董事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 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次董事会参会监事3人,表决结果:3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24 年12月30日,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议案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次董事会参会董事7人,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张念东回避表决,经无关联董事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 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次董事会参会监事3人,表决结果:3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自愿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客户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公司全国统一渠道价格政策确定,与其他客户一致,定价公允合理。
(二) 定价公允性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采用市场化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在预计的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预计的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公司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 备查文件目录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公司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