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3起新增起诉;5起调解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
? 涉诉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收到797名投资者起诉,其中14名撤诉,其余783名投资者合计涉诉金额为31,414.13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5起调解案件赔偿金额共计
862.58万元。公司此前已对涉及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计提预计负债10,500万元。在预计负债额度内的相关判决及赔偿金额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此前已披露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事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12、临2022-025、临2022-041、临2022-048、临2022-059、临2022-064、临2022-073、临2022-079、临2022-082、临2022-087、临2022-093、临2023-004、临2023-009、临2023-018、临2023-100、临2024-071和临2024-082号公告。
本月,公司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有如下进展:
一、涉及本次进展的投资者诉讼情况概述
(一)新增3名投资者诉讼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曹某某等3名自然人
被告: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等
2、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40.25万元(含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和印花税损失等);
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3、主要事实与理由:
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2)。
(二)已与5名投资者达成调解情况
在投资者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北京金融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王某某等5名自然人自愿达成调解,并签署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公司将于指定日期向指定投资者指定账户合计支付赔偿款862.58万元;
2)相关投资者放弃一审其他诉讼请求;
3)案件一审诉讼费减半收取,并已由相关投资者交纳;
4)各方就已达成调解案件再无其他争议;
5)调解协议自各方签字后即生效。
调解协议内容已由北京金融法院确认并发生法律效力。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收到797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已有14人撤诉,其余783名投资者合计涉诉金额为31,414.13万元;其中已达成和解或调解、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6件,合计赔偿金额872.58万元;其余777起案件尚未结案,合计涉诉金额为28,511.34万元。
2、公司已在以往年度对涉及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计提预计负债10,500万元。在预计负债额度内的相关赔偿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3、公司高度重视涉及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并聘请了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应诉,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相关涉诉事项,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