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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楠科技: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6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购买结构件、模具等及材料、线缆等加工劳务3,850,000.00-公司基于市场情况及公司现有业务布局及业务拓展进行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由于市场存在一定波动性,故适度放宽预计金额。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提供金属加工外协及加工劳务等服务、出售金属加工制品5,000,000.00288,640.68公司基于市场情况及公司现有业务布局及业务拓展进行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由于市场存在一定波动性,故适度放宽预计金额。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房租、水电及餐饮费等2,000,000.001,109,791.56-
合计-10,850,000.001,398,432.24-

注:上表“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未经审计,最终以经审计数据为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屋租赁协议出租房屋(包含水电及餐费),总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3、关联法人:郑州市华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叶静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8年3月10日住所:郑州市二七区福寿街88号2号楼19层1921号主营业务:

批发、零售:电线电缆、电子元器件、电控设备、机电配件、五金工具、电料、检测设备;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

控股股东:叶学武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叶学俊之兄长叶学武与其配偶居玉华、其子叶静合计持有郑州市华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关联方资信情况,其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交易内容和金额:公司拟与郑州市华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签署模拟器及模拟器配套辅件等加工劳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和业绩的真实性,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 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叶学俊、苏梅、叶楠回避表决。2024 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2025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定价遵循公平公正、自愿有偿的商业原则,互惠互利,参照市场价格、产品合理构成成本,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方式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持续推进,公司未来产能将快速提升,公司现有及预计新增产能能够充分满足自身需求及江苏润驰防务装备有限公司多系列弹体战斗部等产品的部分加工工序。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自愿、客观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晟楠科技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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