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01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已于2024年12月20日任期届满。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适当延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宫志刚先生、张冉先生、李绍波先生、董强先生、孟祥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程新生先生、张香文先生、李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李恩先生、程新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1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程新生先生、张香文先生、李恩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或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对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未发现其中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军先生、马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三、 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监事职责。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向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宫志刚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程硕士学位,研究员。宫志刚先生1994年7月至今就职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以下简称“七一八所”),历任第二研究室技术人员、第二研究室主任、科技质量处处长、科技处处长、所长助理兼规划发展部主任,现任副所长;2021年5月至2023年11月兼任派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科技”)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兼任派瑞科技董事长;2021年9月至今兼任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氢能”)董事长;2021年10月至今兼任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宫志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冉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学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张冉先生2007年8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历任财务处人员、财务处处长助理、财务审计部副主任;2016年6月至2019年11月就职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金融部预算管理处副处长、处长;2019年11月至2024年4月就职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金融部财务与资产收益处第二处长、财务金融部资产收益与税务处处长;2024年4月至今就职于七一八所,任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李绍波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李绍波先生1988年8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180工厂助理工程师、制氢设备总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制氢设备工程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特种气体工程部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所长助理,期间1992年7月至1993年12月于七一八所停薪留职,就职于广东振华汽车后视镜有限公司;2018年3月至2022年4月,兼任淮安派瑞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2024年6月就职于公司,历任总经理、副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绍波先生通过天津万海长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1412%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董强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董强先生1997年7月至今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第六研究室项目研发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产业发展处副处长、产业发展处副处长兼所办公室副主任、综合管理部副主任,现任产业发展部主任;2019年9月至今兼任北京派瑞华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华氢”)董事;2020年11月至今兼任派瑞氢能董事;2021年8月至2023年11月兼任派瑞科技副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兼任派瑞科技董事、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董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孟祥军先生,孟祥军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孟祥军先生2002年7月至2020年12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特气工程部工艺员、三氟化氮车间主任、特气工程部生产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2017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兼任天津派瑞长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孟祥军先生通过天津万海长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津万海长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1414%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程新生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程新生先生1993年至今就职于南开大学,历任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5月至今任天津滨海泰达物流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中海油
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2022年9月至2024年12月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22年4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新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2.张香文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香文先生1987年6月至今就职于天津大学,历任石化中心助教、助理研究员、化工学院化学工艺系系主任、副研究员、教授,现任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2022年4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香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3.李恩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审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河北省国资委外部董事首批入库专家,邯郸市国资委投资咨询专家。李恩先生1982年9月至2003年6月就职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历任校产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处长;2003年7月至2020年10月就职于河北工程大学,历任纪委副书记兼审计处处长、纪委副书记兼审计处监察处处长;2009年9月至2014年8月任晨光生物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兼任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12月至今兼任邯郸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4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恩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三、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军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李军先生1995年7月至今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制氢设备总厂工艺设计员、制氢设备工程部新技术研发员、开发科科长、第八研究室802组组长、七一八所物资管理办公室主任、人事干部处副处长、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主任,现任七一八所人力资源部主任;2021年10月至2024年6月兼任邯郸派瑞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电器”)董事;2022年11月至今兼任派瑞华氢董事;2023年3月至今兼任派瑞科技职工董事;2024年5月至今兼任派瑞氢能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马驰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2001年7月至今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政治工作处、监察审计处、监察审计处副处长、七一八所副总法律顾问、监察审计部副主任、纪检监察部副主任、副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主任、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主任、审
计法规部主任、首席合规官;2021年9月至今兼任派瑞科技法务部主任;2024年5月至今兼任派瑞电器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马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