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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刘志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志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刘志坚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7年1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志坚先生辞去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补选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后生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在补选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就任前,刘志坚先生将继续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义务和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志坚先生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辞去上述职务后,刘志坚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刘志坚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刘志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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