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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4-041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获得政府奖励及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奖励及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2月30日,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开普”)、全资子公司北京迪科远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迪科”)、上海树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树维”)、郑州新开普科技有限公司、树维数字科技(郑州)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完美数联(杭州)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新开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希嘉创智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嘉数据”)及二级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开普志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累计收到各类政府奖励及补助共计7,928,015.3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7.3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获得奖补主体 | 获得补助原因或项目 | 收到补助时间 | 补助形式 | 补助金额(元) | 与收益/资产相关 | 补助依据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已实际收到相关款项或资产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1 | 希嘉数据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2024年1月30日 | 货币资金 | 735,168.60 | 与收益相关 | 财税〔2011〕100号 | 是 | 是 | 是 |
2 | 新开普 | 创新型非抵押贷款利息补贴 | 2024年3月18日 | 货币资金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郑开管〔2022〕1号 | 是 | 是 | 否 |
3 | 新开普 | 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补贴 | 2024年3月25日 | 货币资金 | 535,300.00 | 与收益相关 | 郑政〔2020〕20号 | 是 | 是 | 否 |
4 | 新开普 | 郑州市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创新专项项目 | 2024年4月28日 | 货币资金 | 9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郑科〔2023〕50号 | 是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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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开普 | 首版次软件产品奖励 | 2024年7月3日 | 货币资金 | 1,39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豫工信联规〔2023〕157号 | 是 | 是 | 否 |
6 | 上海树维 | 长宁区支持经济界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2024年7月30日 | 货币资金 | 737,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长发改〔2021〕10号 | 是 | 是 | 否 |
7 | 50万以下共(50笔) | 3,130,546.70 | -- | -- | -- | -- | -- | |||
合计 | 7,928,015.30 | -- | -- | -- | -- | -- |
二、奖励及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奖励及补助的类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政府补助类型,上述资金均属于与收益或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计7,928,015.30元已全部到账。
2、奖励及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奖励及补助共计7,928,015.30元,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公司将与收益相关的7,028,015.30元政府奖励及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资产相关的900,000.00元政府奖励及补助,计入递延收益。
3、奖励及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将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政府奖励补助的具体的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业已将公司、北京迪科及上海树维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具体情况另行披露,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有关奖励及补助的政府批文及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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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会 |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