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
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纸业”或“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就青山纸业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相关事项进行了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1,864,4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238,067.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22日出具的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因公司超声波制浆技术产业化进程缓慢及近年来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原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处于停滞状态。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10月2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中止原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项目”的实施,并将募投项目变更为“碱回收技改项目”和“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拟投资项目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碱回收技改项目 | 68,014.64 | 68,014.64 |
2 | 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 | 99,159.12 | 49,000.00 |
3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64,251.60 | |
合计 | 181,266.24 |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概况
1、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碱回收技改项目”系2022年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项目现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68,014.6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27日,扣除应付未付金额6,673.83万元后,节余募集资金4,374.73万元(含利息收入),节余募集资金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比例为6.4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名称 | 拟投入 募集资金(A) |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B) | 募集资金应 付未付金额 (C) | 累计 利息净额 (D) | 节余 募集资金金额(E=A-B-C+D) |
碱回收技改项目 | 68,014.64 | 59,026.17 | 6,673.83 | 2,060.09 | 4,374.73 |
注1:“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额”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质保金等,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已签订的采购合同金额扣除已累计支付资金后的金额。节余金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注2: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合同的约定,本项目结算尚未最终完成,募集资金应付而未付金额可能变动,继而对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产生影响。考虑结算调整后变化后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预计不超过6,800万元,即节余募集资金金额超过该募投项目总投资的5%,但不超过该募投项目总投资的10%,本次事项已经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及十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最终账户结算余额为准。
2、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加强材料和设备成本控制;通过优化施工流程降低建设成本及费用;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碱回收技改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374.7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尚未完工的募投项目“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本次事项系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的慎重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额合计6,673.83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支付。待支付款项完结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碱回收技改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支付款项完结后办理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事项已经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和十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吕泉鑫 黄实彪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